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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例会制度    

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工会工作例会制度

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责能,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实现各项责任目标,现制订如下工会工作例会制度。

1、工会在中心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,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发挥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。
2、每年度结束时,召开全体工会委员会成员和工会小组长会议,总结本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,找出差距,总结经验;讨论新年度工会主要工作计划,提出要求,明确责任目标。
3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碰头会,各委员汇报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,总结经验教训,提出新的要求,明确职责。
4、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群众座谈会,通报工会工作的情况和问题,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传达中心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有关决策和文件精神。
5、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工会小组长及会员代表会议,组织学习工会章程、工会法、劳动法以及时事政治等,交流经验和相关信息。
6、每年度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,审议中心工作计划、财务预决算、重要规章制度、改革方案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各项重大问题,提出大会议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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